山西律师事务所为您提供内地律所首聘澳门律师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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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带一路”及葡语系国家涉外法律服务论坛于珠海横琴新区规划建设展示厅举行。在这次论坛中,内地与澳门的法律服务合作取得新的突破。广东正澳律师事务所作为一家内地律所,和澳门的两位执业律师杜新源、景文龙签订了聘用合同,他们可以正澳律师所的名义与内地客户签署委托代理协议,为客户提供澳门及葡语系国家法律服务。

从笔者了解的情况来看,这是一次填补cepa空白的大事。早在2003年,司法部为落实国务院批准的《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和《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俗称cepa),就发布了《香港法律执业者和澳门执业律师受聘于内地律师事务所担任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并于2004年开始施行。但12年来,一直没有澳门律师依据此规定成为法律顾问,杜新源、景文龙的受聘,在全国尚属首次。

近年来,随着粤澳合作内容的不断深化,所面临的法律事务和法律问题也日渐增多。只有双方法律服务的合作加深了,才能为粤澳的全面合作提供充分的法律保障,为解决具体合作项目中发生的争端和纠纷提供法律指引。

笔者认为,此次内地律所首次聘请澳门律师提供跨境法律服务,是两地法律实践层面的一次破冰合作,开启了两地法律服务的新模式。中国内地法律和澳门法律同属大陆法系,双边的合作交流有利于内地与澳门律师事务所相互学习和借鉴,共同提升律师服务专业水准和国际竞争力,推动两地律师业共同繁荣和司法制度的交流融合。

此外,澳门虽然是一个微小经济体,但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提出,作为连接中国与葡语系国家的“桥头堡”,这个平台承载了越来越多的期望,在法律服务方面大有可为。

澳门作为中国“一国两制”的实践地,由于历史、文化、语言的独特优势,与分布全球四大洲、人口超过2.6亿的多个葡语国家,包括巴西、葡萄牙等有着紧密联系和交往,从而成为中国与葡语系国家互动的“金钥匙”。

其中,在法律服务方面,澳门就有独特的优势。以汉语和葡语同为官方语言的澳门,是亚洲唯一以葡语为官方语言的地区,在澳门本地的诉讼既有中文审讯,也有葡语审讯,所以众多律师大都能在双语环境下熟练切换。

葡萄牙法律与澳门法律有不少相似相通之处。比如,根据葡萄牙律师公会与澳门律师公会协议,两地律师可互相在对方法域仅履行一定的登记手续即可成为对方法域的执业律师。这一协议充分说明,澳门的法律与葡萄牙的法律是相通的。

换句话说,两地的法律基本上是一样的。所以,澳门律师既可以为中国内地企业解决在对葡语系国家进行贸易和投资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同时,他们也能帮助中国企业熟悉葡语系国家的营商环境,促进内地与葡语国家对彼此法律法规的了解。

澳门正致力于建设“一中心一平台”,即世界休闲旅游中心、中国与葡语系国家商贸合作服务平台,其中“一个平台”的建设又包括葡语国家中小企业商贸服务中心、葡语国家食品集散中心、中葡论坛与会国经贸合作会展中心等三个中心。聘请澳门律师,正是希望把澳门着力打造的服务平台与服务中心引进来,服务于想走出去的内地企业。

目前,内地有不少企业着力拓展葡语系国家的投资。笔者去年曾在里斯本生活,了解到有广东企业当年在葡萄牙投资时,直接去到葡萄牙,请中国驻葡萄牙领事馆介绍里斯本本地律师提供了法律服务。

事实上,多年来澳门致力打造“中国-葡语系国家经贸交往的平台”,有着非常优厚的资源,可以为走出去的企业提供投资环境咨询等一系列的服务,但内地企业出去投资时都没有想到利用起澳门这个平台,这既是资源的浪费,也会提高企业的投资成本。

因此,内地的律师事务所聘请了澳门律师后,就可以站在澳门打造的中葡交流平台之上,通过与中国内地特别是广东省内企业的近距离接触,搭建澳门供给及内地需求的桥梁,服务于广东省内乃至内地的企业“走出去”,这对“一带一路”的建设有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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