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律师事务所介绍酒驾加毒驾会判处什么刑罚呢

2018年12月31日23时,谭松韵的母亲突遇车祸,同时受伤的有三个人,而肇事者驾车逃逸,谭松韵母亲最后也在2019年1月23日抢救无效死亡。

根据警方通报,肇事司机马某已于2019年1月16日被批捕,而谭松韵方的律师也透露,马某造成一死二伤,不仅情节严重还涉及酒驾和毒驾。

马某撞人后并没有采取任何的补救措施,反而继续开车逃逸。在逃往外地躲避的时候,马某还曾把自己的手机和手机卡一起丢进江中。2019年1月2日,他在家人的陪同下去当地交通大队投案自首。

马某的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造成一人死亡两人受伤的结果。马某主观上具有多年驾驶经验,明知酒后驾车的行为具有危险性,轻信能够避开。应当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应当判处马某3年以上7年以下的有期徒刑。马某具有自首的情绪,但是在是否从宽处理上,应该从严把握。他的认罪悔罪态度与其他案件有区别,时至今日,马某仍毫无悔意。马某没有积极履行赔偿,没有取得谅解,也没有化解社会矛盾。

酒后驾驶发生交通事故,并且导致了人员死亡的话,此时一般是构成了交通肇事罪。

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犯交通肇事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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