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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律师事务所讲述什么是“仙人跳”

太原律师事务所的小编相信很多人对以下的文字画面记忆犹新:

别墅里,刘若英在教傅彪英语。傅彪对刘若英动手动脚,欲行不轨。刘德华拿着摄像机面带笑容地走进来。傅彪猛然发觉,吓到了。

刘德华说,“别担心,放松,咱们谈谈吧。”

刘若英拍了拍傅彪的肩膀,说,“别怕,他身上没带凶器,就有个摄像机。”

“从艺术片的角度看,没错,这段录像真的不值什么钱。从写实的角度看,无论是它的清晰度还是它反映出来的内容,都足以震撼你老婆脆弱的神经。”刘德华说。

“你们这是敲诈。”傅彪说。

“对。”刘德华拍了拍口袋,说,“是敲诈。”

刘若英随手打了傅彪一个巴掌。

最后,傅彪签了一个协议,内容是“本人因欠王薄先生和王丽小姐人民币一百万,经双方友好协商,同意用宝马汽车以物抵债,决不反悔”。

这是电影《天下无贼》的一段情节,刘若英和刘德华饰演一对鸳鸯大盗,傅彪饰演一个学英语的老板。

以上,是典型的“仙人跳”。一女色诱一男,即将“成事”时,同伙以“捉奸”或“强奸”名义,向该男勒索财物。

“仙人跳”一般涉嫌敲诈勒索罪,该罪的行为构造是:对他人实行威胁,对方产生恐惧心理,对方基于恐惧心理处分财物,行为人或者第三人取得财物,被害人遭受财产损失。

根据刑法第274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电影中,刘德华和刘若英涉嫌敲诈勒索一百万,数额特别巨大,可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电影中,不时冒出“仙人跳”情节,倒是和现实遥相呼应。只是,现实中的“仙人跳”,不会像电影中那么优雅、从容。现实中的“仙人跳”,除了涉嫌敲诈勒索罪,也有可能涉嫌盗窃罪。女方实施拖延战术,同伙趁机行窃,再溜之大吉。

也有简单粗暴的,直接拳打脚踢被害人,用暴力手段强取财物,这就涉嫌抢劫罪。前述电影情节中,是否涉嫌抢劫罪?答案是不构成,因为刘若英只打了一巴掌,并没有达到足以抑制对方反抗的程度。抢劫罪中的暴力或胁迫等手段,不要求事实上抵制了对方的反抗,但必须达到足以抑制对方反抗的程度。否则,此类“仙人跳”应认定为敲诈勒索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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